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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8-16浏览:


课堂教学是落实培养“专业素质扎实,通识素质过硬,创新创业素质突出”人才的主要环节,是教师传授知识,培养学生技能、能力和良好道德品质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建设优良的学风,确保学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的规定》。
一、任课教师方面
任课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将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丰富教学形式,加强教学改革,严格课堂管理,培养优秀人才。
1.教师授课期间,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与义务,言行举止符合教师规范,不得讲授与国家法律、社会道德相违背的内容,不得发表诋毁学院或专业发展的言论,不得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2.按照学校各教学环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信息化研究与改革。
3.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计划,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备、教、辅、改、考”各个教学环节工作任务,注重与学生的互动交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环境。
4.提前十分钟进入课堂,要求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随身携带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教案、ppt课件等。
5.严格按照课堂教学的具体要求,做到内容充分、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性强、重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教、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
6,严格按课表在规定时间、地点授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理论讲授期间要求学生关闭手机。不得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如遇特殊情况,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在学校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7.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对课堂教学秩序负有直接责任。教师应严格管理课堂教学秩序,坚持对学生课堂出勤、违纪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纪及不当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将学生迟到旷课和课堂违纪情况及时向学院及素质导师反馈。
8.每次课程结束后,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日志、实验日志等;组织学生完成教室清洁卫生的打扫、整理。
二、素质导师方面
素质导师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重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协助任课教师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建设优良的班风、学风。
1、每天查课,每班查课。准确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时到课。
2.对课堂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教育。
3.课堂纪律较差的班级,实行素质导师进课堂制度,协助任课教师对课堂进行管理,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
4.为不影响任课教师教学,素质导师进课堂必须提前进入课堂、课间休息时间离开课堂。听课期间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不得影响正常的课堂秩序。
5.每周日班会对课堂纪律情况进行通报,奖惩分明,有效管理。
三、学生方面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按正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2.着装得体,不得穿奇装异服和拖鞋进入教室。
3.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教室。
4.遵守课堂纪律,思想集中,专心听讲,不得看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书籍,不得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5.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使用手机。
6.课堂上严禁嬉戏打闹、睡觉、不雅行为。
7.课堂讨论环节,学生应认真有序参与讨论,积极思考,主动发言,不得讨论与课堂无关的内容。
8.尊重教师,对教师授课有不同意见时,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9.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和离开座位。
10.不得代替他人上课,不得请他人代替自己上课。
四、管理与考核
1、学生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计入课程平时成绩,一并计入思品素质学分评定依据。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关纪律处分。
2.任课教师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3.学生课堂违纪数据纳入任课教师、素质导师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4.任课教师有不制止学生课堂违纪行为的,由学院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任课教师一年度内被约谈达到2次的,期末考核排名降5名,2次以后每约谈一次,排名再降5名,直至末位。
5.素质导师对课堂管理不力,该对学生批评教育的不批评教育。该对学生作纪律处分的不作纪律处分、该进课堂而不进课堂、不履行查课职责的,每发生一次,年终考核排名往后降一名,以此类推,直至末位。
6.任课教师在学生课堂管理工作中完全不作为,听之任之的,学院将以“不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之名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7.素质导师在学生课堂管理工作中完全不作为,听之任之的,学院将以“不履行素质导师岗位基本职责” 之名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