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Research trends

科研动态

首页 > 科研动态 > 正文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5-04-24 阅读:


 

 

1.2025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周期是怎么安排的?

——各类项目 2025  4下旬公布申报公告,随后启动网上申报,530日结束网上申报。教育规划办管理的单位在5月30日之前完成审核提交;二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9日。

——我办计划于6-7月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评审。

2.项目通过什么渠道申报?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首次使用本平台的申请者,请按照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注册和等候审核。如果注册时所在单位选项中没有个人当前单位,则需要先通知单位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单位用户被审核通过后个人用户就可以进行注册。

——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的申请者注册后,联系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开始申报书的填写。

——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的申请者注册后需等待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登录填写。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注册审核。若长时间未审核通过,请与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本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了解情况。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方式见申报平台登录页面左侧“通知公告”栏目。

——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者注册时,所属管理单位选择“本省教育规划办”,而非其上级高校;没有社会统一代码证的,填写“无”。

——个人用户及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忘记密码的,需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省部级管理单位找回密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全规办:ghb@moe.edu.cn。

3.国家重大项目申请有什么主要注意事项?

——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国家重大项目投标。

——申请国家重大项目,若某一选题的投标人都未达到重大项目立项标准(此项即流标),但其中有一人符合国家重点项目立项标准,且申请人在申报时选择“同意转为国家重点立项”,可转为国家重点立项;否则,不可以转立项。转立项后,经费按照国家重点项目的要求进行修改调整,研究内容报全规办相应变更。

4.国家重点项目申请有什么主要注意事项?

——国家重点项目在“其它类别项目”申报系统中申报,请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提示语填写申请材料。

——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不能转为一般项目立项。

5.西部项目如何申报?

——本年度西部项目作为一个项目类别单独申报。符合要求的单位人员可以选择西部项目申报。西部项目与国家一般、国家青年的资助金额相同,每项20万元。

——选择申报西部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同时申报其他项目类别;反之亦然

——获准立项后,西部项目不得因其负责人工作调动而转出西部地区

——帮扶西部人员不能申报西部项目,只能从原单位申报其它项目。

6.博士生项目如何申报?

——博士生项目试点学校为教育部学科评估A类高校和中西部B+高校,具体试点高校名称已在平台标明。

——其他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项目,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申请项目。

——申请人需为学术型博士生。

——申报博士生项目需提交导师同意申报证明材料。学校为承担项目的博士生开通科研经费账户,或者在导师科研经费账户中单列、专款专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参与管理。

——博士生项目试点学校择优推荐,每校推荐数不超过7,试点范围中非直属高校推荐数不占用所属省份的限额申报指标

——博士生项目实行单列单评。

7.专项如何申报?

——今年共有“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5个专项(以下简称5个专项)。

——5个专项所设的项目类别略有不同,请参考各自的申报公告和指南;申报资格、研究年限、成果要求也略有不同,请详细阅读专项申报公告,按要求填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能申报专项。

8.是否可自拟选题申报?

——国家重大、中国教育学建设系列国家重点、专项需按照各自提供的《指南》来申报。

——国家重点、国家一般、青年、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青年项目、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可按照《指南》的重要方向自拟选题申报。

9.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动态调整情况已在平台上标明。

——5个专项实行不限额申报。

10.项目面向哪些单位的人员申报?

——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内的学校及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可以申报。

——在内地/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并且其合同期能覆盖研究期限的可以申报各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外籍(含持永久居留证者)、港澳台地区的老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企业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申报。

11.公告中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是指哪些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以下项目类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12.正在办理项目结项的、撤项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能否申报2025年项目?

——结证书标注日期在申报截止日期2025530日之前的,可以申报本年度项目专项在此之前虽然提交了结项材料但未获得结项证书者不得申报。

——近五年有撤项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各级各类项目。

13.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他系列(含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吗?

——可以。

14.对项目组成员的年龄、职称、职务、国籍等有限制吗?

——没有限制。证件号一栏请选择填写身份证号、台胞证号、港澳通行证号、护照号等有效证件号码。

15.申请人和成员的年度申报资格有何限制要求?

——限制原则:(1)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同年度作为申请人申报了项目,就不能作为任何项目的参与者申请项目;反之,同年度作为参与者参与了他人的项目申报,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16.《活页》的有关论证中能否出现申请人已发表文章的文章题目及承担项目的名称?

——《活页》中不可以出现申请人及成员承担的项目名称,可用学科名称替代,可以出现资助基金名称及立项年份。如: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心理),2020年;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高等教育),2021年。

17.经费预算填报有何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18.平台申报中文本的常见问题如何处理?

——导出来的申请书和活页的命名可用自带命名或做任何命名都可以。评审时系统将会全部做匿名处理。

——扫描后,申请书上的水印变淡甚至看不太清楚。没有关系,保证申请书的内容与平台上一致即可。活页转换成PDF后的水印一定要比较清晰。

19.申报材料是否已经在网上顺利提交?

——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好后,提示“暂存”状态的请一定记得在截止日期20255月30日17时之前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后状态变为“已提交,等待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状态的,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申请人请一定记得在截止日期5月30日17时之前联系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及时审核。注意本单位审核与提交的截止时间一致。

——二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6917时

——申请人需于 5月30日和6月9日之前密切关注审核状态,若审核状态变为“退回修改”,需查看审核记录,按审核记录修改意见对涉及的页面内容、申请书、活页进行调整,并于 5月 30日和6月9日15时之前重新上传申请书、活页并提交。审核期间不能新增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开展申请和审核工作,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20.各级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项目时重点审核哪些内容?

——二级管理单位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否是规定申报范围内的单位;(2)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是否齐全、正确、真实;(3)申请人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4)申请人是否同时申报 2个及以上项目5项目组成员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要求;6)《申请书》活页是否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全规办完成资格终审后,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限额指标

21.项目申报是否要交纸质版材料?

——申报国家重大项目需于615日之前给全规办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寄送5本给我办。

——申报其他年度项目无需寄送纸质版。

22.问题咨询渠道有哪些?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及中小学请先咨询本省教育规划办(省级教育规划办电话请上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