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第五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繁荣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创作,交流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成果,推动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省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
省群众艺术馆
三、参展对象和内容
(一)参展对象:
湖北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教师和学生(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均可参加。参展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教师组,乙组为学生组。
(二)参展内容:
本届大展在评选、展出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教师和学生的优秀美术与设计作品同时,还将评选出优秀的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四、美术与设计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均由作者自由命题。
(二)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水平,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
(三)参评作品分为美术和设计两类:
1、美术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含丙烯画)、漆画、小雕塑、陶艺、综合材料、插画等;
2、设计类:电脑设计制作的宣传画、招贴画、动漫设计和广告,以及环艺、景观、展示、建筑等有关设计专业作品(含平面和立体设计)。
(四)参评的美术类和设计类作品以创作为主,习作为辅。
(五)所有参评作品均须装框或装裱(装框禁用普通玻璃,宜用透明薄膜覆盖作品表面),装框或装裱后的作品宽度不超过180㎝(含美术作品组画、设计作品系列总宽度)。
(六)已参加2010年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的作品不再报送。
五、参评论文要求
本届大展优秀美术与设计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要求为:
(一)论文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和推广价值。
(二)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提倡实验性、应用性的研究。
(三)参评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名。
(四)论文和摘要统一用A4纸,标题用小2号黑体字,内容用小3号仿宋字,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论文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名称。
六、评选办法
(一)本届大展参评作品、论文分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进行评选,每组将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及入选若干名;同时,还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届时,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大展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和论文分组分类进行评选。
七、送件办法
本届大展美术类和设计类作品送件采用先报送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待作品入围后,再送原作参加现场展评的方式进行。
(一)各高校将参评美术与设计作品照片收齐集中,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送到本届大展展评办公室;参评的科研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二)参评美术与设计作品照片尺寸为7吋以上,效果应尽量接近原作。照片背面须粘贴《湖北高校第五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作品登记表》(附表1)。
(三)请将填写好的《湖北高校第五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论文登记表》(附表2),作为论文首页一并报送。同时,还需报送论文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报送光盘,随纸质论文一并报送)。
(四)所有报送作品原作一律退还,由报送的学校或作者自取。参评论文及电子文本光盘不予退还。
八、展览及出版
(一)本届大展评出的获奖优秀作品将于2012年下半年在汉展出。
(二)拟出版本届大展作品集(含美术与设计作品、论文)。有关展览、出版的具体事宜由本届大展展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其它事宜
为做好本届大展的有关组织工作,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决定成立本届大展展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群众艺术馆,具体负责大展作品收件、组织评选、展览出版等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群艺馆李吉君、龙国平具体负责。
展评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6号·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大展展评办公室(省群艺馆内)
邮 编:430064
电 话:027—87274658
联系人:程仁俊 宋 竹
附表1:
湖北高校第五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作品
登 记 表
学校名称(盖章):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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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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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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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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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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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及 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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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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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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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
(此表可复印)
附表2:
湖北高校第五届美术与设计大展参评论文
登 记 表
学校名称(盖章):
论文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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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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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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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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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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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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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正式
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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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发表刊物名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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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及 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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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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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不超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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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
(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