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2-09-03 阅读: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及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的需要,现补充以下规定:
一、学院制定了《实践课程教学指导手册》,供《专业写生》、《专业考察》实践课程教师使用,按要求填写并上交,作为申报课酬的唯一依据。
二、学院制定了《专业写生、考察实习手册》和《定岗实习手册》,供进行相关课程学习的学生使用,按要求填写并上交,作为申报实习经费的唯一依据。
三、上述《手册》电子文档可在教师群共享或学院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按填表要求填写。
四、本补充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艺术设计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