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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06-04 阅读:


 
 
各学院、处、室、馆、所: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及省教育厅职称评审通知相关精神,全校201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已转正,2013年符合职称申报条件、拟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2、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经考试、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可初定助理级;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在校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不含高校教师系列);
4、中专毕业,从事工作满五年,任“员级”满四年(在校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助理级。
(二)高校讲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在校工作满半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及以上(在校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及以上,担任助教工作满四年(在校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2、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在核心刊物(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能力条件
(1)掌握外语和计算机技能。参加职改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2)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的水平、能力。参加统一组织的高校讲师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4、其它条件
(1)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在教学岗位,并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承担本学科一门或一门以上授课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6学时。素质导师带学生素质拓展、非专业素质测评、组织学生各种实践活动均可计算学时,由教务处认定。科研能力突出的(如科研成果大大高于评审条件,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教师的课时量可以适当放宽。
(3)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最近两年的考核等级必须为“C”级及以上;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最近一年考核等级必须为“C”级及以上。
(三)教授、副教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参见人事处网页“职称工作”栏内相关专业(系列)评审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
申报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职称报名申请表》,由各处室(学院)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2013年5月30日前交人事处。
2、水平测试
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均要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2011年及以后已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可不再参加水平测试。2013年教师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与职称申报同时进行,报名费100元/人。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等条件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两份。
4、报送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整理申报材料,2013年6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具体项目及要求见附件
 
四、评审费用
按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收取,评审高级职称400元/人(含校内评审费用),讲师职称150元/人,实验系列中级职称200元/人(含校内评审费用),初级职称8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
   
五、咨询电话:81652026 职评QQ:634711882 职称QQ群:229486488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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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3年职评资料下载汇总
           
/upimg/soft/2_130604162352.rar
 
 人 事 处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