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州美协、群艺馆、美术馆、美术院、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
2014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为此,我们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第十二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本次展览将广泛发动和组织美术家深入基层,写生创作,吸取人民生活中的源头活水,用手中的画笔描绘美丽中国,用艺术的方式点亮中国梦,坚持不断推出精品力作和优秀人才。2014年,恰逢我省成功获批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水彩、粉画展区申办权,此举无疑是对全省文艺工作者的极大鼓舞,还望广大艺术家和美术爱好者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为弘扬荆楚艺术、繁荣湖北美术事业和“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成功举办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活动宗旨
本次“第十二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旨在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把人们新时期的理想展示出来,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相互鼓励携手共进。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织委员会(名单略)
四、评选委员会由湖北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五、作品收件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18日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500件,其中金奖作品10件,银奖作品20件,铜奖作品30件,优秀奖作品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
2、本次美展作品集将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集中录入获奖、入选作品。送件作者本着自愿原则,如需要作品集,交件时与现场工作人员确定,并交付出版费200元。
3、美展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获奖、入选证书。
八、参展作品要求
1、需提供送展作品原作,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本次展览作品评审费为50元整。
2、凡自2009年第十一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3、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或涉及侵权行为,其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九、送件要求:
1、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粉、水彩画、壁画、漆画、陶艺、动漫和综合材料等。
2、作品尺寸:
(1)中国画、油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3)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4)水彩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5)壁画作者须呈交每件作品的打印图片1张,尺寸为A3(297×420mm)
(6)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7)陶艺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8)作品尺寸如有异议,其最终解释权归第十二届湖北省美展组委会
3、每位作者可有壹件或壹组作品参评
十、光盘收取方式:交件当天参展作者需提供作品原件及光盘各一份,光盘内包含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参展作品电子文件,并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十一、收件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昙华林校区)
美展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27-68880697
收件人:何 鑫 13429872532
刘 振 18202726422
吴 月 13907126866
胡丽君 1343717999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美展信息可登录http://www.hbswl.gov.cn/ (湖北文艺网)查看。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