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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放寒假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1-03-19 阅读:


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
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放寒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于2021年1月11日(冬月二十八)开始放假,2月28日返校报到,3月1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2.全体教职工于2021年1月20日(腊月初八)开始放假,2月24日(正月十三)正式上班,2月26日(正月十五)休息一天。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放假前后的工作安排,教务处、学工处、资产处、后勤服务中心须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寒假前后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寒假值班安排另行发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方可正式放假休息;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履行工作职责。
3.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加强安全防范。
4.学工处、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安排请于12月31日前报校办。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