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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条例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5-06-01 阅读:


学校对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分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院、部级 “优秀学生干部两个层次。
    
参评学生干部的范围
   
(一)在校团委、学生会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
   
(二)在校社联、校青协任职的学生干部;
   
(三)在各学生社团任职的学生干部;
   
(四)在院团委、学生会等任职的学生干部;
   
(五)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
   
(六)寝室长。
    
评选程序
   
(一)由学工处按学生干部数量20%的比例将指标下达各学院和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将指标同比例下达各院级学生组织和各班级及寝室长。
   
(二)班级干部由班级学生投票产生,寝室长由班干部投票产生,院级各学生组织和校级各学生组织内部投票产生,社团干部由校社联或各学院社团干部投票产生。根据投票多少排序,排名前5%当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排名6—20%的当选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学生工作处审查,并提交监察处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一周后,报校长签批;
   
(五)学校行文公布并表彰。
    
奖励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奖学金2000元/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和各主管单位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