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重新修订)
为加强团学组织队伍建设与管理,调动学生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培养其各种能力,发挥好管理、教育、 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测评办法。
一、考核机构及其职能: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团学组织的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团委书记任组长,宿管会指导老师和团委学生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团学组织常委为成员。院团学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部长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2、成立以综合事务部为组长,学生会综合事务部全体成员参加的考核检查小组,负责对考核的依据和结果进行核查。
3、成立以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副部长参加的各单位(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部门)所属人员的考核测评方案,充分征求本单位(部门)成员意见,经分管常委审核,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原则与考核对象:
1、团学组织实行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团委书记、宿管会指导老师由学校考核,其他团学组织常委由团委书记、宿管会指导老师分别考核。各单位(部门)、部长、副部长(含代理)直接由学院组织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均在分管常委和综合事务部的指导下,由所属单位(部门)组织考核,并按照下述考核等级比例确定所属人员考核等级。
2、凡在学院团学组织工作满一个学期的在岗人员均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细则
第一条 部门评分
部门评分涉及个人(部长与干事)考勤工作、个人寝室卫生,其余评分项目对应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及活动,进行部门评分。
为完善、艺术设计学院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组织各项工作,促使工作有序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
1、 本条例实施由艺术设计学院团委书记及主席团成员行使监督权,综合事务部提供详细情况,相关部门集体讨论予以评分。 |
2、 此考核以最终得分为标准,每月评出三个优秀部门 |
3、 本细则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减。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部门建设(47分) | 部门稳定性(5分) | 部门成员(干部干事)存在以下情形:部门成员退出、违反规章制度、校内受到处分等,扣2分/人次 |
例会要求(5分) | 开展部门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过于敷衍或版面混乱扣1分/次,缺少1次会议记录扣2分;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以综合事务部负责收集各部门会议记录 |
寝室文明规范(5分) | 宿管会每月不定时抽查一次学生干部寝室(以常规查寝为主),低于合格分数(80分),将扣除1分/人,出现违纪物品,将扣除2分/人 |
特色活动及常规工作开展情况(22分) | 每月28号前由分管常委对开展特色活动、常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取平均分(1-22分) |
各部门协助其他单位(部门)开展工作情况(10分) | 每月特色活动开展部门,所需各部门协助参与工作,对其协助部门表现能力、积极参与度给予相应分数(1-10分) |
考勤(18分) | 会议考勤(6分) | 各项会议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会议上因为聊天、玩手机、手机响声等被点名批评者,扣1分/次; |
值班考勤(6分) | 各项值班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者扣1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值班记录格式错误扣0.5分/次。 |
活动考勤(6分) | 按要求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者扣1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 |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5分) | 工作资料上交情况 (25分) | 各部门周材料、月材料、对校材料出现错误,一处错误扣相应考核分1分、两处错误扣相应考核分2分,如此类推。各部门周材料、月材料、对校材料出现迟交,扣相应考核分3分。各部门对校材料跌出前四,扣相应考核分5分。 |
部门宣传 (10分) |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每项活动需进行新闻稿件宣传,活动缺少新闻稿件,未及时宣传到位的每次扣1分;各部门所负责的新浪微博,应进行每日更新及对武昌理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官方微博点赞、评论、转发,未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各部门负责管理艺术设计学院网站,如需更新宣传材料,一周内未及时上传并进行更新的部门每次扣2分。 |
加分项 | 特殊业绩 | 特殊情况、急需学生干部到场进行工作,准时到场并积极投入工作,视情况给予干事及部门相关分数(1-10分) |
第二条、干事评分
工作能力考核(干事)评分细则:
工作能力包括沟通能力、工作态度、理解能力、活动表现、上交材料 五项评分准则,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事进行评分,干事评分表后两项(寝室文明规范、考勤工作)由宿管会及综合事务部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其余五项评分
评分应使用正态分布原则,前三项满分为10分,公差为1;后两项满分为25分,公差为2。
当部门人数为奇数时(11人)评分分布为:10分、7分各一人,9分4人,8分5人
当部门人数为奇数时(9人)评分分布为:10分、7分各一人,9分3人,8分4人
如此类推
当部门人数为偶数时(14人)评分分布为:10分、7分各一人,9分6人,8分6人
当部门人数为偶数时(12人)评分分布为:10分、7分各一人,9分5人,8分5人
如此类推
活动表现:
当部门人数为奇数时(11人)评分分布为:22分、16分各一人,20分4人,18分5人
当部门人数为奇数时(9人)评分分布为:22分、16分各一人,20分3人,18分4人
如此类推
当部门人数为偶数时(14人)评分分布为:22分、16分各一人,20分6人,18分6人
当部门人数为偶数时(12人)评分分布为:22分、16分各一人,20分5人,18分5人
材料上交:
如此类推
当部门人数为奇数时(11人)评分分布为:25分、19分各一人,23分4人,21分5人
当部门人数为奇数时(9人)评分分布为:25分、19分各一人,23分3人,21分4人
如此类推
当部门人数为偶数时(14人)评分分布为:25分、19分各一人,23分6人,21分6人
当部门人数为偶数时(12人)评分分布为:25分、19分各一人,23分5人,21分5人
如此类推
第三条 干事评分
工作能力考核(干事)评分细则:
工作能力包括沟通能力、工作态度、理解能力、活动表现、上交材料 五项评分准则,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事进行评分,干事评分表后两项(寝室文明规范、考勤工作)由宿管会及综合事务部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其余五项评分
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干事) |
1、 本条例实施由艺术设计学院团委书记及主席团成员行使监督权,综合事务部提供详细情况,相关部门集体讨论予以评分。 |
2、 此考核以最终得分为标准 |
3、 本细则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减。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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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77分) | 沟通能力(10分) | 1.部门干事在表达工作问题时,应具有条理性、系统性、完整性地组织语言。若语言表达能力不足与缺失,前言不搭后语,内容过于空洞,无法提高工作效率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2.与人交往过程中应主动了解对方,换位思考,调节自己的沟通方式,礼貌用语。若表达方式的不明智,学生干部与人说话过于直接,缺乏礼貌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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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10分) | 部门干事应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摆正心态,认真负责完成部长分配任务,积极主动,谦卑行事。若工作散漫,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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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能力(10分) | 1.部门干事应清楚本部门工作职责,理解部门所分配任务的要点。若出现工作混淆,无法落实工作的学生干部扣除(1-3分) 2.部门干事应理解并掌握《艺术设计学院团学组织规章制度》与《艺术设计学院团学组织办事规程》若出现工作秩序混乱、执行力度不够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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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表现(22分) | 1.部门开展相关特色活动或参加集团性活动,各部门干事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工作、分工明确、尽职尽责。若出现活动秩序散乱,配合度不高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6分) 2.活动中应服从组织安排,个人应积极主动、奋力进取、任劳任怨。若出现偷工减料、出现滞缓、怠慢等问题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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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交(25分) | 各部门干事应按时完成部门所分配工作材料,并及时交予部门负责人检查修改。若部门干事出现材料错误,一处错误应扣除相应考核分1分、两处错误扣相应考核分2分,如此类推;若出现材料迟交,扣相应考核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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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18分) | 会议考勤(6分) | 各项会议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会议上因为聊天、玩手机、手机响声等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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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考勤(6分) | 各项值班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者扣2分/人次,值班记录格式错误扣0.5分/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 |
活动考勤(6分) | 按要求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者扣2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 |
部门建设(5分) | 寝室文明规范 (5分) | 宿管会每月不定时抽查一次学生干部寝室,低于合格分数(80分),将扣除2分/次,出现违纪物品,将扣除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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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特殊业绩 | 特殊情况、急需学生干部到场进行工作,准时到场并积极投入工作,视情况给予干事及部门相关分数(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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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生干部请假需按照请假流程进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者,需要提前写好请假条,假条内容包括请假时间、缘由。干事请假,干事给部长签字,部长再给分管主席签字。请假条需提前交给综合事务部,不接受口头请假以及事后补假条,若缺少请假条则视为无效。
第四条 部长评分
工作能力考核(部长)评分细则:
工作能力包括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工作创新、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工作态度、活动表现五项评分准则,每月由分管常委对部门部长进行评分,部长评分表后两项(寝室文明规范、考勤)由宿管会及综合事务部负责,分管常委负责其余七项评分
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部长) |
为完善、艺术设计学院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组织各项工作,促使工作有序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
1、 本条例实施由艺术设计学院团委书记及主席团成员行使监督权,综合事务部提供详细情况,相关部门集体讨论予以评分。 |
2、 此考核以最终得分为标准 |
3、 本细则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减。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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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77分) | 决策能力 (5分) | 部门部长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意见并权衡对比,集思广益,取长补短,避免发生错误。若出现部门部长独立独行,闭门造车,开展工作失误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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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能力(10分) | 1.部门部长应具有组织指挥能力,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若出现工作混乱无序、毫无目的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2.部门部长应合理分配部门任务,做到上传下达有效,及时衔接沟通部门干事,指导部门干事发现并解决问题。若出现分配工作不合理,工作散漫,联系沟通干事不及时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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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10分) | 部门部长应善于思考,提高创新能力,工作内容创新,提高层次,活动形式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若出现工作生搬硬套、墨守成规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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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能力(10分) | 1.部门部长应清楚本部门工作职责,以身作则,完成团学工作任务、实现团学工作目标。若出现执行乏力、效率低下的学生干部扣除(1-3分) 2.部门部长应理解并掌握《艺术设计学院团学组织规章制度》与《艺术设计学院团学组织办事规程》若出现工作秩序混乱、执行力度不够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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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能力(10分) | 1.部门部长在表达工作问题时,应具有条理性、系统性、完整性地组织语言。若语言表达能力不足与缺失,前言不搭后语,内容过于空洞,无法提高工作效率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2.与人交往过程中应主动了解对方,换位思考,调节自己的沟通方式,礼貌用语。若表达方式的不明智,学生干部与人说话过于直接,缺乏礼貌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工作态度(10分) | 部门部长应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摆正心态,认真负责完成分管常委所分配任务,积极主动,谦卑行事。若工作散漫,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的学生干部应扣除(1-3分) |
活动表现(22分) | 1.部门开展相关特色活动或参加集团性活动,各部门部长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工作、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若出现活动秩序散乱、工作怠慢、滞缓的部门负责人应扣除(1-4分) 2.活动中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人员,调动干事进行工作,共同协作,有集体意识感。若出现分工不合理,部门积极性不高的部门负责人应扣除(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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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18分) | 会议考勤(6分) | 各项会议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会议上因为聊天、玩手机、手机响声等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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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考勤(6分) | 各项值班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者扣2分/人次,值班记录格式错误扣0.5分/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 |
活动考勤(6分) | 按要求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现象的,缺勤者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事假1分/人次、病假扣0.5分/人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者扣2分/人次,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人次。 |
部门建设(5分) | 寝室文明规范 (5分) | 宿管会每月不定时抽查一次学生干部寝室,低于合格分数(80分),将扣除2分/次,出现违纪物品,将扣除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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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特殊业绩 | 特殊情况、急需学生干部到场进行工作,准时到场并积极投入工作,视情况给予干事及部门相关分数(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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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生干部请假需按照请假流程进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者,需要提前写好请假条,假条内容包括请假时间、缘由。部长请假,部长给分管主席签字,再给团委书记签字。请假条需提前交给综合事务部,不接受口头请假以及事后补假条,若缺少请假条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 常委评分
常委评分由所分管部门月平均分决定常委得分
团委学生副书记范江媛分管部门(组织部、青工部、素管部)
团委学生副书记乔佳咪分管部门(文艺部、心理部、社团部)
新媒体中心主任刘慧方分管部门(信网部、平宣部)
学生会主席安童分管部门(生活部、学习部)
学生会副主席余海亮分管部门(办公室、体育部、创实外联部)
学生会副主席张方舟分管部门(综合事务部)
宿管会主席吴晗蕾分管部门分管部门(宿管会管理部、宿管会纪检部、宿管会策宣部、宿管会秘书处、宿管会楼栋部)
备注:学生干部请假需按照请假流程进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者,需要提前写好请假条,假条内容包括请假时间、缘由。常委请假,给团委书记签字。请假条需提前交给综合事务部,不接受口头请假以及事后补假条,若缺少请假条则视为无效。
第六条 奖惩与处罚
1.每月考核以最终得分为标准,每月评出三个优秀部门。
2.特殊情况、急需学生干部到场进行工作,准时到场并积极投入工作,视情况给予相关分数(1-10分)。
3.评优评先时主要以个人考核成绩、民主投票选举、部长推荐三部分综合考虑其资格。
4.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的部门,去掉各部门干事评分最后一名。
第七条 考核的其他问题
1.考试不及格(1门及以上必修课,总平均分在70分以下,部门出现1人否个人,出现2人及以上否部门及相关负责人)一票否决。
2.考试舞弊(部门出现1人否个人,出现2人及以上否部门及相关负责人)一票否决。
3.考勤不负责任,考勤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均降档;在考勤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替他人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4.考核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负责任,导致考核严重失真,团学组织成员意见很大,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降档或一票否决。
5.各单位(部门)和人员受到一票否决的处理,在相关负责人工作很到位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不受影响;工作较到位,相关负责人按情节扣除部门考核分数;发生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与相关负责人有直接关系,或者相关负责人工作不到位,则对相关负责人作一票否决处理。
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
考核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