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促进学院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环境卫生负责制
1.学院楼公共区域(含楼道,楼梯,栏杆,公共区域墙面、天花板,厕所,楼前公共卫生区、楼梯,中楼顶棚,一楼展厅)由学院保洁员负责。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2.教室、学校户外责任区由各班级负责。责任人:团委书记。
3.各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所在人员共同负责。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4.实验实训室、艺术设计中心由实验员负责。责任人:实验室主任。
5.各系部工作室(实验室)由系主任负责。责任人:实验室主任。
6.画室由任课教师负责。责任人:任课教师。
7.课间保洁由上课班级负责。责任人:任课教师、素质导师。
二、各区域环境卫生标准
1.公共区域。楼道、楼梯、一楼展厅、楼前公共卫生区每天打扫干净、无杂物;栏杆(含栏杆脚)无积尘;垃圾桶按要求摆放并及时清理;墙面、天花板无污渍、无蜘蛛网;厕所按时清理、无广告;中厅顶棚无垃圾、无积尘。
2.教室、机房、实验室、系部工作室(实验室)。地面干净;桌面无垃圾、无课桌文化;抽屉无垃圾;墙面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讲台、中控台干净、整洁;黑板/白板干净;空调上无积尘;作品摆放整齐;卫生工具按要求(教室后面墙角)摆放整齐。
3.户外责任区。干净整洁无垃圾。
4.艺术设计中心、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5.画室。地面干净,无垃圾、颜料、污渍;画材摆放整齐;墙面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黑板/白板干净;空调上无积尘;卫生工具按要求摆放整齐。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保洁员每日定时打扫清理、不定时维护责任区域卫生;
2.各班级每日晚自习结束后打扫教室卫生;每日中午打扫户外责任区卫生;
3.实验员每日督促清理、检查实验室卫生;
4.系主任每日安排、督促做好系部工作室(实验室)卫生;
5.任课教师每次课程结束时组织学生做好画室卫生;
6.各班级每次课程结束后做好上课教室课间保洁;
7.团委每日安排学生干部开展门禁值班检查,严禁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学楼;检查课间保洁及常规教室卫生;
8.每周一中午各指定素质导师开展责任区卫生大扫除(含教室责任区、户外卫生责任区、实验实训室);
9.遇学校检查、领导参观,临时组织班级开展卫生大扫除。
四、检查与考核
1.由团委组织学生干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日公布一次,并纳入各类人员与班级考核;
2.保洁员卫生工作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连续三天未打扫卫生或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度累计五周考核不合格的上报学校作辞退处理。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