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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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4-03-24 阅读: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教育局、人社局、科协、工商联、经信委、国资委、学联,各高校团委、科协、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现将2014年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着力打造权威性高、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以此为带动,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打造深入持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
三、比赛内容
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个主体赛和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2个专项赛。
四、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主体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MBA专项赛:襄阳团市委、湖北文理学院团委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宜昌团市委、三峡大学团委
协办单位: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主体赛)、湖北文理学院团委(MBA专项赛)、三峡大学团委(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
大赛设立全省指导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
大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步骤
按照全国大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大赛分校级预赛、全省复赛、全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推进步骤参见赛事安排方案(附件3、4、5、6、7)。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2个专项赛,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主体赛事,不得参加多个主体赛事。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青春”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挑战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照赛事具体规则,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注重与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衔接和延伸。要建立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创业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3.整合资源,注重转化。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整合校内资源,积极发掘本校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化参赛团队组合,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参赛项目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 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支持项目成熟的大学生创业。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要借助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大赛有关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湖北文理学院团委、三峡大学团委联系。
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徐雄飞、李宇奇
联系电话:027-87235731、87233566
传真:027-87360836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编:43007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
联系人:胡、肖、朱、丹
联系电话:027-67883433、67883315
传真:027-67883317
电子邮箱:chuangqingchun@126.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编:430074
湖北文理学院团委
联系人:鲍国昌、敖四
联系电话:0710-3592968、3591598
传真:0710-3592968
电子邮箱:474034152@qq.com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邮编:441053
三峡大学团委
联系人:徐纯、崔伟
联系电话:0717-6392456、6393290
传真:0717-6392456
电子邮箱:ctgutuanwei@163.com
地址:宜昌市大学路8号青年楼202办公室
邮编:443002
附件:

 

1.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说明
3.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事安排方案
4.创业实践挑战赛赛事安排方案
5.公益创业赛赛事安排方案
6.MBA专项赛赛事安排方案
7.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赛事安排方案
8.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9.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10.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11.MBA专项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12.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13.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汇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2014年3月18日
关于评选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广大学子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旨在发现人才、激励人才、鼓励创新、引导创业,通过评选表彰在学术创新、自主创业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参选对象
首届“长江学子”参选对象:湖北地区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2.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在学业领域取得优异成果;或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大胆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院校推荐、专家遴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现场展评的程序进行评选:
1.各高校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原则上每校推荐1-2人,教育部直属高校最多可推荐3人;
2.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遴选100名优秀毕业生作为首届“长江学子”候选人;
3.通过新华网、新华社湖北分社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全省高校大学生以及社会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4.根据网络投票情况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评选30名“长江学子”提名人选,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授予前10名首届“长江学子”称号;
5.举行颁奖仪式,获奖者现场展示成果和风采,并请专家点评,新华网现场直播。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1.奖项设置:长江学子奖10名,长江学子提名奖20名,优秀组织奖10个。
2.授予“长江学子”和“长江学子提名奖”获奖荣誉证书和奖牌、奖金。
六、推荐申报要求
1.由学校统一推荐申报,各学校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围绕主题,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推荐优秀毕业生参评“长江学子”。
2.推荐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2月27日。
3.填写《首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4.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寄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6号新华社湖北分社总编室石磊收,邮政编码:430077;电子版发往:cjxz2014(at)126.com。
5.咨询电话:027-68881553,马盈盈;027-68881519,郝延军。
本次评选为公益性活动,不向学校和参评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文件可在新华网湖北频道(www.hb.xinhuanet.com)下载。
 
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