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 2023 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和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 2023 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就开展 2023 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7 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各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一)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要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各学院组织学生参与率不低于 90%。“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通道将于 2023年 12 月 8 日整体关闭。(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
(二)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 月底前,各学院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校级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责任单位:宣传处、各学院)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 4 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湖北省分会场设在武汉市江汉区惠康里小学。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扎实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共同参与。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①9:30-9:35 升旗仪式;
②9:35-9:4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③9:45-9:5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歌曲资料可在普法网下载);
④9:50-10:10 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
⑤10:10-10:2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宣讲宪法;
⑥10:20-10:30 教育部领导讲话。(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
(四)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法治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院要以开展“国旗下的讲话”为载体,开展宪法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法治宣传。各学院要依托学校法治资源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宪法宣誓、宪法签名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文法学院可以通过组织开展法治文化节、法治讲
堂、法律援助等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责任单位: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
(二)丰富活动形式。各学院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做好总结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加强对“宪法宣传周” 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开展情况(包含活动总结、图片、照片、视频等),形成文字材料并于 12 月 8 日前报送校团委,联系电话 81652200,邮箱:1332032318@qq.com。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