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在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中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学校党委决定在2013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所属基层党支部。
(二)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党员。
(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在党委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且满一年及以上者。
(四) 全校拟评选表彰先进党总支2个,先进基层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7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工作程序
(一) 组织部署,基层评比推荐。(2013年6月上旬至中旬)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党建工作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创先争优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评比工作。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总支、直属党委支部组织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名。
(二) 评选表彰。(2013年6月)
校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统一组织评选。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对获奖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宣传报道,在全校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对照推荐评选条件,结合“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 各级党组织对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要组织考核,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多方面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三) 对被推荐的拟表彰对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二份(附件3~6),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准确、生动(2000字以内)。各项材料请于6月1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推荐评选条件
3、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表
4、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5、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6、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下载: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